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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适合的就是好的
1大学的好坏是相对的
中国普通高等学校有一千多所,各校的办学实力、风格特点、学术水平、师资力量等不尽相 同。按学科设置特点可分为综合性大学、理工院校、农业院校、林业院校、医科大学、 财经院校、政法院校、艺术院校、外语院校、体育院校、师范院校、民族院校等。由于科学 、社会的发展需要,各学科之间的相互交叉、相互联系显得越来越重要。近年来各院校对科 类或院系设置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一些大学相互合并,理工大学内设人文学院、农林大学 也设有经济学院等等不一而足。对于选择大学的考生来论,总希望知道各大学的总体实力如 何。学校实力,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包括的因素很多,如师资力量、学术水平(发表有影 响的论文数)、科研水平、硬件设备、社会影响等。判断一所大学的综合实力,简单而有效 的方法是,看该校是否有研究生院,目前只有54所大学有研究生院;其次,看博士生人数和 硕士生人数,当然博士生人数越多则综合实力越强。
一般来说,“名牌大学”的社会知名度高,学术水平高,学术气氛浓,生源较优秀,培养出 来的学生总体水平高,能力强,发展潜力大。但体现各校的学术水平、科研实力的人,是该 校教授或研究生,而不是本科生。本科阶段的教育,主要是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各大 学相同专业的课程设置基本相同。一般来说最优秀的大学教授,其水平不是体现在本科教育 上,其主要精力亦不会放在本科教育上。有理由认为,重点大学的本科教育并无太大的优势 。近期北京市教委对北京地区高校本科教育工作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查,抽查了21所重点大学 和27所普通高校的本科教育,通过专家的评议考核,结论是“重点大学本科教育无优势”。
要考虑的是,一流的大学里,同样会有二流的专业,而有些大学可能“名气”不大,但某 个学科可能是国内顶尖的。
2考虑学校招生计划
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是考生选报志愿的重要参考依据之一。高等学校的招生计划按科类 分为文史类、外语类、理工农医类、体育、艺术等五类。报考外语院校或系(科)、专业的 考生,可兼报文史类的其他院校或系(科)、专业;报考体育院校或系(科)、专业的考生 ,可兼报理工农医类的院校或系(科)、专业;报考艺术院校或系(科)、专业的考生,根 据参加文化课考试类别,可兼报文史类或理工农医类的院校、系(科)、专业。但是,报考 文史类的考生不能兼报外语、艺术类,报考理工农医类的考生不能兼报体育类,报考外语类 的考生也不能兼报艺术类。按录取批次分为提前录取计划、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计划, 按类别分为国家任务计划、委托培养计划、自费生计划。这三种计划的关系如下图:
国家招生计划本科提前录取计划第一批录取计划国家任务统招定向保送 第二批录取计划 国家任务 统招定向
专科 第三批录取计划 国家任务 统招定向 高等职业教育 每一个高等学校可以有文、理、外中的一种计划,也可以三种都有;可能有一批录取计划, 也可以有两批录取计划。
1999年起,我国大力推行一种新的教育形式——高等职业教育(简称高职)。其学历层次属大 专,主要是为生产、工作第一线培养技术型人才并采取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
招生计划人数多意味着录取人数多,则考生被录取的可能性较大;反之则录取的可能性减小 。不过从另一方面看,招生计划直接影响到报考人数,一般来说,招生计划人数多则第一志 愿报考人数会多,招生计划少则报考人数少。当然还要看招生院校和专业是热门还是冷门, 如果是热门,尽管招生计划少,第一志愿报考人数也会较多。冷门院校和专业尽管招生计划 较多,但第一志愿报考者也不会太多。
3考生填报志愿应考虑到某些院校的具体情况
有些高校特别是名牌大学,学生毕业后的深造条件和环境很好,这些高校培养层次高,他们 不仅招收和培养能获学士学位的本科生,还招收和培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学 者,这些高校的本科生毕业时,可直接逐层次报考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博士后。这些 名牌高校不仅在国内培养高层次人才,还经常派遣留学生到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和博士后学 位,学习研究国际的科学理论和技术,为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服务。有志气、有抱负、有强 烈事业心和求知欲的考生,应积极选报这些国内外闻名的、具有得天独厚的继续深造条件的 名牌大学,为攀登学术高峰而奋斗。
近年来,已经出现了这样的一个趋向,考生在重视专业的同时,更重视学校的牌子,全国重 点大学“211工程”院校成为高分段考生报考的热点。
4算算上学成本,想想家庭经济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学生上大学的费用都是由国家包下来,学生自己 上学不交一分钱,而且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因生活条件较差还会享受到人民助学金。80年 代初高校开始招收委托培养学生,其费用由委托单位承担。80年代后期,又出现自费生,其 费用由个人承担。到1986年,开始对人民助学金制度改革,自1987年起全面推广奖学金制度和贷学金制度,以取代人民助学金制度。1989年开始试行国家任务计划招生的学生,培养费由国家提供,学生上学一般应交学杂费,学生毕业分配时“双向选择”的中期改革方案。当时的收费标准为每年100元~300元。1994年是收费制度改革的一个新的起点。有关部门指出:根据《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精神,从招生开始,通过收费制度,改变学生上大学由国家包下来,毕业时国家包安排职业的做法。还指出:高等教育不是义务教育,高等教育可以向学生收取部分培养费用,但要建立科学的收费制度,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收费标准可因地因校因专业而异,既要考虑到实际培养费用,又要考虑到人民群众的承受能力,由学校提出意见后报学校主管部门实事求是地确定。逐步过渡到按教育成本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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