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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建国以来被追究了法律责任的一名特大号腐败分子,陈希同“同志”当然是咎由自取,罪有应得。但是说实话,事情过去之后,我还真有点儿怀念他。
记得在1994年,身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北京市委书记的陈希同,先是在信息工作会议上要求下面“多报忧”,忧与喜的比例“至少要占到三七开、四六开甚至对半开”;不久又专门约请一批漫画家,希望他们“进一步解放思想,在创作上大胆些”,要“敢于勤攻吾们之阕”。
1995年年初,陈希同邀请40多家中央新闻单位负责人座谈,希望他们“在肯定北京成绩的同时,加大一点儿批评的力度”,“你们批评北京,也是帮忙,而且对我们是不可缺少的、更重要的帮忙”。这种来自高级领导的鼓励报忧、号召批评的姿态,无疑是十分难得的,因而引起了舆论界的一片赞扬之声。
笔者当时也自觉加入了“吹鼓”的行列。不料一年之后,陈希同出事了,我惊愕之余,第一个反应就是为自己曾经“谬奖”陈希同而追悔莫及,第二个反应就是痛骂陈希同“满嘴什么什么,一肚子什么什么”。同时,我也读到了其他一些作者类似的“悔过书”,要不就是对陈希同那种“好像虚怀若谷、从善如流的样子”的大加揶揄,比如作家邵燕祥认为,陈希同所希望的“加大一点儿批评力度”,其实仅限于街道脏乱差之类,若是舆论监督指向他和王宝森等人的“脏乱差”,他早就该暴跳如雷了。
可以说,凡是曾经为陈希同的花言巧语所迷惑的人,没有一个不感到难过的。
然而,事过境迁之后,现在想来,事情难道就这样简单么?陈希同当初那种“好像虚怀若谷、从善如流的样子”,难道就没有一点儿积极意义么?虽然他那时从内心到行动早已腐败不堪了,但他毕竟能够装出一副“虚怀若谷、从善如流的样子”,毕竟没有像某些“新闻官”那样,今天气势汹汹地下令这个不许报道,明天又不动声色地严禁那个发表评论啊。在陈希同从庙堂中人沦为阶下囚徒之后,请问你再看到过有几个领导能像他当初那样哪怕是装出一副“虚怀若谷、从善如流的样子”呢?
今天我怀念陈希同,当然不是怀念他的贪鄙和奢靡,而是怀念他的至少是在表面上的大度与开明。
众所周知,在中国,领导同志的公开表态是一种重要的舆论导向。陈希同作为堂堂中央政治局委员、赫赫北京市委书记而公开表示欢迎舆论监督,这个信号本身无论如何是积极的,是不带有“陈希同味”、不包含一丁点儿腐败气息的,我们对它的任何评价,都应该着眼于它在当时能够产生的积极影响,应该把它和日后才被揭露的陈希同的见不得人的腐败行径做出适当的区分。
也就是说,单就对待舆论监督的态度而言,和当时其腐败还没有现行、因而还是一个像模像样的领导干部的陈希同比较,今天的某些领导干部如果还有点儿自知之明,其实是没有资格嘲笑他的。以重庆綦江县为例,“彩虹桥”倒塌后,举世震惊,县领导却向全县发出“四不准”禁令(不准围观、不准议论、不准妄谈事故原因、不准谈论领导责任),紧急采取措施封锁消息,堵塞言路,严防他人“攻阕”。再如我所知道的另一个大城市,曾经多次派出要员去上面公关,希望中央新闻单位手下留情,不要批评他们存在的问题(包括环境脏乱差)……
也许,我们的某些领导没敢奢望过能有陈希同那样高的腐败水平,这是值得称道的;但他们同时却又连像陈希同那样假惺惺地装装样子的兴趣、勇气和胆量都没有,显得如此之狭隘、虚弱、气短,不是让人有些遗憾么?